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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2-02 阅读:次)

全体教师:

  接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我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即日起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对象

(一)教学名师

承担本校普通本科教学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在职教师(含实验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名师者不再参加此次教学名师的评选。

(二)教坛新秀

承担本校普通本科教学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实验师)、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在编在职教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坛新秀者不再参加此次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推荐和评选条件

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向一线教师倾斜,参加评选的教师近三学年每学年必须单独主讲过一门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时数应不少于64课时(不含折算);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一学年为A;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方法

(一)学院推荐1-2名教学名师和1-2名教坛新秀的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二)获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将授予“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名师” 或“浙江工商大学教坛新秀” 荣誉称号,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四、推荐程序

1、由各教师自行申报,申请表电子文档于2015年11月24日前交学院教学管理科郑春燕老师。

2、学院召开系室主任(教学委员会)会议讨论,根据教师业绩进行推荐。

3、推荐候选人结果经公示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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