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确保“五一”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学校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以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学院要在“五一”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以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要提醒学生外出活动谨防被盗、被抢、被骗,并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留校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节日。
三、各部门要在4月27日前全面认真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要对本部门所使用和管辖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仓库、宿舍、商铺、地下室、楼顶天台、配电间和其它室内外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责任人、确保安全。保卫处应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配合其他部门解决好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
四、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要教育学生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活动;要远离传染源,尽量减少与禽类不必要的接触,切实做好对H7N9型禽流感的预防工作。
五、各部门在节日期间应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公共财物,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保管,防止盗窃案件发生;对于假期不使用的各类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假期需进行科研、实验等工作的师生必须重视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防事故发生。
六、公共事务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应加强学校出租房、校内各宿舍的用火用电管理以及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校内各宿舍留住人员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严禁学生公寓、非在编员工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保卫处应加强学校大门的值勤和校园安全巡逻工作,各大楼管理员要强化值班责任制,切实做好门卫工作。
七、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如节日期间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八、凡利用“五一”假期组织集体活动的,有关部门须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工作。
九、校内的施工工地,应由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加强安全管理。
十、各部门在节前安全检查中或在节日期间发现的安全方面问题,应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若发生被盗窃或其它安全事故,应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报保卫处(保卫处值班电话:下沙校区28877110;教工路校区88071024-8110,88088897)。
中心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