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今天是
电话:0571-28008900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心制度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
( 发布日期:2013-03-16 阅读:次)

 一、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编写各课程的实验教材,制定高水平的实验方案,开设实践性较强的实验项目。


二、根据不同实验方案和方法,负责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技术文件。


三、制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性文件,包括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并负责仪器设备功能的进一步开发。


四、承担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调试、检修、使用等方面的技术工作,负责制订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等技术文件。


五、组织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学生实验成绩。承担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


六、承担实验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CopyRight@2012 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技术支持:名冠电子商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900